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
****政府 | ||
鸠发改告〔2025〕121号 | 有效 | |
2025-04-22 | 暂无 | |
关于****白茆镇李自琴等3户140K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公示 |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
项目代码:**** 编号:鸠发改告〔2025〕121号
项目名称 | 白茆镇李自琴等3户140K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 ||
项目法人 | ****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杨艳明 | ||
项目法人经济类型 | ****公司 | ||
建设性质 | ** | 项目建设地点 | **市**区白茆镇七洲行政村、新园行政村。 |
占地面积 | / | 主要建设内容 | 租赁3户农户屋顶面积约484平方米,建设140KW光伏电站,运营模式为全额上网。 |
产品名称 | 屋顶分布式光伏 | ||
新增生产能力 及效益分析 | 年均发电量约14.7万度,达产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约5.64万元。 |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固定资产投资 | 其中:土建 | 设备、安装 |
54.6 | 42.6万元 | ||
计划动工时间 | 2025年4月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5年10月 |
投资来源及构成 | 1、企业自筹 | 54.6万元 | |
2、银行贷款 | |||
3、股票、债券 | |||
4、社会集资 | |||
5、个人资金 | |||
6、外商投资 | |||
7、其他 | |||
其他需告知的内容 |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用地、规划、国土、环保、消防、建设、安全、节能、水土保持、海绵城市等相关部门要求和规定执行。如项目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放弃项目建设,应****机关。本告知登记不作为拆迁补偿依据,遇到政策或规划调整需要搬迁时,须按要求执行。 | ||
本告知登记有效期贰年 | 告知登记单位(盖章): 2025年4月22日 |
****委员会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