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开发利用科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0(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438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双凤经开区**北路与丰乐路东北,**规划住宅用地,南至丰乐路道路红线,西至**北路道路绿线,北至**市****公司用地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主要土地用途: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14383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1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5BA0111 |
起始价: | 4897.4115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宗地编号: | CF202508 | 宗地总面积: | 28023.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下塘镇门楼路与站东路**东南,**渡槽河路,南至滨河路,西至站东路,北至门楼路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800 | 建筑密度(%): | ≤22.000 |
绿化率(%): | 4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主要土地用途: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8023.35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12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5BA0115 |
起始价: | 5968.97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宗地编号: | CF202506 | 宗地总面积: | 21868.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金店路**东南,****大学****学校小学部,南至白杨路(原百杨路),西至金店路,北至**路(原**路)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5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主要土地用途: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21868.29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8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5BA0106 |
起始价: | 3903.4856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宗地编号: | CF202509 | 宗地总面积: | 43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双墩镇艾亭路与兴旺路**西北,**现状公园绿地,南至艾亭路道路红线,西至现状公交首末站,北至现状公园绿地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主要土地用途: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4329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4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5BA0108 |
起始价: | 1564.9335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宗地编号: | CF202510 | 宗地总面积: | 10192.0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双墩镇双墩路与兴旺路**东北,**现状城镇住宅用地,南至规划商业用地,西至兴旺路道路红线,北至现状公园绿地、现状城镇住宅用地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主要土地用途: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10192.06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8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5BA0109 |
起始价: | 3837.3131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宗地编号: | CF202511 | 宗地总面积: | 31280.4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双墩镇**路与月牙沟路**西北,**月牙沟路道路红线,南至**路道路红线,西至规划商业用地,北至文明路道路红线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0 |
主要土地用途: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31280.43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2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5BA0110 |
起始价: | 12152.4613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宗地编号: | CF202514 | 宗地总面积: | 10614.2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双凤经开区**北路与**路**东南,**规划支路,南至规划商务设施用地,西至**北路道路绿线,北至**路道路红线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0 |
主要土地用途: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10614.23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8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5BA0113 |
起始价: | 3757.4268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宗地编号: | CF202505 | 宗地总面积: | 12538.3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下塘镇建业大道与凤麟大道**西北,**风麟大道,南至建业大道(原凤庐大道),西至用地红线,北至白杨路(原百杨路)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3.0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主要土地用途: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12538.39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5BA0107 |
起始价: | 2369.7576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宗地编号: | CF202513 | 宗地总面积: | 7637.9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双凤经开区**路与金达路**西北,****路道路绿线,南至金达路道路红线,西至规划支路道路红线,北至金鸿路道路红线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主要土地用途: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7637.92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6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5BA0112 |
起始价: | 2932.9664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宗地编号: | CF202507 | 宗地总面积: | 26320.9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下塘镇渡槽河路与汤小庄路**西南,**渡槽河路,南至门楼路,西至用地红线,北至汤小庄路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200 | 建筑密度(%): | ≤22.000 |
绿化率(%): | 40.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主要土地用途: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6320.97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14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5BA0114 |
起始价: | 6751.3365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CF202505号起叫价126万元/亩,CF202506号起叫价119万元/亩,CF202507号起叫价171万元/亩,CF202508号起叫价142万元/亩,CF202509号起叫价241万元/亩,CF202510号起叫价251万元/亩,CF202511号起叫价259万元/亩,****号起叫价227万元/亩,CF202513号起叫价256万元/亩,CF202514号起叫价236万元/亩。备注: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宗地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文件。 土地成交后,****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CF202505、CF202506、CF202509、CF202510、CF202511、****、CF202513、CF202514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 CF202507、CF202508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房地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为维护土地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司报名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最大限度地防止围标现象发生。经市土委会批准,自即日起,竞买人在办理含有商品居住用途地块的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时,****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不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书面承诺。书面承诺须明确:竞得土地后,如有上述情况的举报和投诉,****规划局****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查实后,无条件接受取消土地竞得资格,一年内不得报名参与**市范围内土地竞买的处理。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竞买人须于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23日****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上午10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账户名称:****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专户 1.账 号:200********766****00039 开户行:****银行****公司 2.账 号:200********766****00047 开户行:****银行****公司水湖支行 3.账 号:130********00106547 开户行:****银行**支行 (五)竞买须知 1.本次公告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下午15:00,具体场次安排另行通知。以上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地块所在地自然**和规划部门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2.本次公告地块采取拍卖方式,即: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报价最高者且不低于保留底价的,为竞得人。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6月03日 至 2025年06月23日 到 ****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6月03日 至 2025年06月23日 到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3日 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6月23日 09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6月23日 15时00分****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自然**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块周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3.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4.CF202507、CF202508房屋建成后,将用于下塘镇已征迁居民回**置。竞买人在办理登记手续前,****政府充分了解地块建设的相关要求,并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和建设的相关要求已充分了解,并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建设的书面材料。****政府在收到意向竞买人书面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确认函,意向竞买人办理竞买申请时须提交该确认函。 5、****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地块内建筑物由竞得人整体持有、整体运营,不得分割转让。建筑物自持时间为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8年。此款由县资****区管委会、县住建局负责监督落实。 6、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土地竞拍,不得接受其股东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须说明资金来源情况,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购地资金《承诺书》及相应证明材料。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提交由竞买保证金转出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CF202507、CF202508竞得人在缴清所有土地出让金后7个工作日内,****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商住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规划局****管理局等部门审核,经审核,竞得人资金来源违反规定的按照《****规划局关于加强商住用地开发资质和购地资金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合自然资规发〔2021〕250号)要求进行处理。 7.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地块所在地自然**和规划部门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8.竞买人在竞买申请书中自行****公司的,竞得后应由竞得人在3个月内与自然**和规划部门、****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9.竞得人自持房屋的位置、分摊占地的界线、用途和计容建筑面积,须严格执行市土委会2016年第七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的规定。即:由自然**和规划部门会****管理部门、****区管委会)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自持房屋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时,应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可登记在土地使****公司或对其100%****公司名下。 10.①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一年内竣工(结构封顶)。②竣工(结构封顶)时间的确定,应执行市土委会2017年第11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明确的标准和要求。③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区管委会)**市自然**和规划部门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④竞得人须按《****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自然**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11.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须严格执行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指标要求。****政府****管委会****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12.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22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执行。****政府或****建设局负责监督落实。 13、本次公告地块中的商品住宅,须根据《****规划局关于重新调整商住用地竞价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合自然资规发〔2022〕150号)要求,达到商品住宅基本品质标准(详见出让文件)。 14、CF202507、CF202508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应当设置在三层以下,并在建筑一层设置独立的出入口、电梯和无障碍坡道,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动,满足通风和**等条件。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和托育服务设施应执行《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标〔2022〕60号)有关要求。 15、CF202507、CF202508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活动室及室外文体活动场地,并充分利用地块内空间**,嵌入式布置体育运动设施和场地。 16、CF202507、CF202508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公服配套设施须与首期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政府、****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17、商品住宅销售要求:①对于未列入容积率计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为住宅面积对外销售。具体由发展和改革部门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落实。②地块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2016〕43号),项目内所建居住房屋办理预售时,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③经营性住宅用地全面实行“交房即发证”,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市全面推行**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方案》(合自然资规发〔2022〕309号)相关规定。 18.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易中心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交付手续。 ****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县水湖镇南一环与杨公路**北部综合楼,联系人:王工、程工,联系电话:0551-****0125 ****交易中心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详情请登录中国土****人民政府网站。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水湖镇杨公路和南一环**北部综合楼
联 系 人:王工、程工
联系电话:0551-****012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发利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