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委托****承担“****可降解环保包装新材料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项****经济开发区石牌大道现有厂区,现《****可降解环保包装新材料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可降解环保包装新材料改造升级项目(石牌大道15号厂区);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经开区石牌大道15 号现有厂区内。****中心坐标(经度:116.****52078°、纬度:30.****77103°),地理位置图详见图1.1-1;
建设内容:(1)淘汰低效落后生产设备,进行可降解环保新材料生产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2)升级改造传统设备,提升**利用效率,进一步扩大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的应用。(3)淘汰落后环保设备,开展工艺设备绿色化改造。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增5.8亿条环保袋,技改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环保8.8亿条无纺布袋、1亿条纸袋等能力。
行业类别:“C1781非织造布制造”、“C2825 丙纶纤维制造”、“C2319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额114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449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3.9%。
建设进度:项目建设周期为10个月。
二、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情况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喷涂裂解后超声波清洗废水作为设备擦拭用水,不外排;冷却循环水经喷淋塔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达到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入**河,最终进入高河大河。
(2)废气治理措施
淋膜工序熔融挤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送入“静电除油+过滤棉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凹版印刷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NMHC、危废库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NMHC,经车间密闭、微负压收集后,送入“沸石转轮吸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凸版印刷及丝网印刷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NMHC,经车间密闭、微负压收集后,送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无纺布生产线熔融挤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送入“静电除油+过滤棉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
技改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无纺布生产线、冷却水塔、淋膜机、复合机、印刷机、风机、空压机等产生的噪声,噪声声级为70~95dB(A),厂内各种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减振、消音及距离衰减等相应的措施、以及厂区合理布局后,其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废滤网、废丝网、废印刷版等一般固废委托有实力单位处置;废油墨渣、废油墨桶、废油墨、溶剂包装物、废印刷辊、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桶、废抹布、废催化剂、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泔水、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外运处置。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概述
1、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处理厂集中处理、且污水排放量较小,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妥善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噪声源在采取降噪措施后,对厂界及外环境的影响很小,各点均能达到厂界噪声标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高,各项指标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
(3)本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
(4)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5)本项目采用的污染治理工艺合理,污染物经处理或处置后排放量较小。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EmXGb4nh0QB50urDlDfxJw 提取码: frxm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中心,5.0km内的区域所形成的包络线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如有任何疑义,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填写公众意见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传真(0556-****097)、电子邮件(****@ahhjxs.com )、信函(收件地址:安****工业园石牌大道15号,联系人:马总),联系反馈给建设单位、评价单位。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7日。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