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市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区灾毁恢复重建(S225)及灾害防治工程(G236)
2.标段名称:**市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区灾毁恢复重建(S225)及灾害防治工程(G236)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招标公告中:“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30日10时30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递交方式为网上上传,逾期未上传的不予接收。开标地址:池****管理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现修改为:“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23日10时30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递交方式为网上上传,逾期未上传的不予接收。开标地址:池****管理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2)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须具备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具有有效的省交通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2024年11月1日以来在投标单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注:拟委任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应按照《****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和**省《关于执行标准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省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应由二级建造师本人在证书的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或在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后附其本人知情承诺(视为个人签名处的手写本人签名),格式自拟。存在以下情况的,此证书无效(其他省份按各省现行相关规定执行):1.未手写个人签名或未提供二级建造师本人知情承诺;2.个人签名或知情承诺签字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电子证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评标专家仍有疑异可以委托招标人(代理机构)登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系统核验真伪及信息。)”
现修改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须具备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具有有效的省交通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2024年11月1日以来在投标单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注:拟委任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应按照《****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和**省《关于执行标准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省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应由二级建造师本人在证书的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或在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后附其本人知情承诺(视为个人签名处的手写本人签名),格式自拟。存在以下情况的,此证书无效(其他省份按各省现行相关规定执行):1.未手写个人签名或未提供二级建造师本人知情承诺;2.个人签名或知情承诺签字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电子证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评标专家仍有疑异可以委托招标人(代理机构)登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系统核验真伪及信息。)”
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等同法律效应,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
4.招标人:****
地址:**市长江中路332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陈**
电话:0566-****41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广场A栋303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侯振坤
电话:177****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