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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珠流河左岸**段治理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珠流河左岸**段治理工程项目
地点:珠流河段:起点位于**闸下游,终点为金桥村石头潭;**河段:起点位于段大屋,终点为**河入珠流**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詹工 183****2499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