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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批复 |
国土**、能源 | |
**政府办 | 2025-05-30 |
有效 | |
皖政地黄【2025】33号 | |
有效 |
****政府:
受****委托用地审批权,**2025年第5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市**碧阳镇古黄村、碧山村、丰梧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0.9316公顷(耕地0.4496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
合计批准建设用地0.9316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村庄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县要确实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的0.4496公顷耕地质量。
三、你县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批后实施程序,落实补偿安置措施。
2025 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