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政府批准,现决定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不得参入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竞买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或限制其申请竞买土地:
(1)对尚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存有闲置土地的相对人;
(2)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370号)文件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本次出让只受理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邮递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三、公开出让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二)时间安排:
1.挂牌活动(含公告)时间:2025年5月30日8:00起至2025年6月28日17:00止。
2.挂牌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6月3日8:00起至2025年6月26日17:00止。
3.申请报名时间:2025年6月3日8:00起至2025年6月26日17:00止。
4.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6月26日17:00。
5.竞买资格确认时间:我局对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于2025年6月27日17:30前签发《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申请人持《竞买资格确认书》等材料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申请竞买人资格经审查不合格的,竞买申请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6.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
挂牌开始时间:2025年6月19日8:00;
挂牌截止时间:2025年6月28日17:00。
四、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两份。
2.申请人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以及委托代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两份。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印章,报名时携带原件用于查验。
五、特别约定
1.QSS2509号地块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否则视为违约,受让人需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
2.容积率不得低于1.5,除特殊工艺需要可建设单层建筑外,其他均需建设多层建筑。否则视为违约,受让人需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最低标准的比例,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
3.在QSS2509号宗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后的前3年为一个考核阶段,3年平均年亩均税收不低于5万元,第4年起项目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否则视为违约,受让人需限期整改,整改期最长不超过一年,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受让人需按照实缴税收与约定税收差额金额支付违约金。****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4.QSS2509号宗地建设项目设备投资总额不得低于4亿元,其中进口设备投资额不得低于1亿元,最迟应在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并正常生产。约定时间内设备投资总额未达到4亿元或进口设备投资额未达到1亿元,受让方需按两项差额部分最高额度的10%支付违约金,差额部分超过50%的,出让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5.本次出让不统一组织实地踏勘。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前,应自行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宗地范围、界线、出让宗地现状、周边相邻关系。如有疑问,竞买申请人应在申请竞买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人民政府提出,同时将该异议申请书提交****备查;异议****人民政府予以书面答复,在申请竞买截止时间3日前,我局****人民政府书面答复的或竞买申请人对答复再次提出书面异议的,将中止本次公告或发布延期补充公告;****政府予以书面答复后,在申请竞买截止时间3日前,竞买申请人未再次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竞买申请人对出让宗地无异议。
6.竞买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内容有疑问的,应在申请竞买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提出,****予以解释。
7.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即视为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周边道路、供水、供电、排水、通信、围挡等基础配套,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若竞得本宗地,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现状接受土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地块成交结果及所签署文件提出抗辩。
8.本次挂牌出让宗地设有底价,出价最高者竞得。
9.本次挂牌出让竞得人产生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的20%部分即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超出部分转作预付款。竞得人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30日内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
未竞得者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0.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公司注册登记后,****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11.其他相关要求及未尽事宜,按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挂牌出让须知、出让合同样本等相关出让文件资料约定执行。
报名地点:****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挂牌地点:****交易中心
****银行账户:
户 名:****财政局****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山支行
账 号:127********001090
联 系 人:严先生、余先生
联系电话:055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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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