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建设(一标段)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基地建设(一标段)项目(EPCO)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城市之光小区26号楼3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朱主任 0557-****57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胜利西路1号中粮大厦11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潘工 182****0762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公司、**传承博华****公司联合体 | **超宏****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联合体 | ******公司、**金江****公司、******公司联合体 | |||
地址 | **省**市**黄圩镇武圩村小曹庄022号 | **省**市**黄****创业园 | **省**市**黄圩镇武圩村武圩庄26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工程投标报价(费率/元) | 92.73%(约****800.00元) | 93.50%(约****000.00元) | 91.00%(约****000.00元) | ||
工期(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发包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关部门的备案; |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发包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关部门的备案; |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发包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关部门的备案; | ||
****委员会认定的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
项目经理 (负责人) | 姓名 | 赵惠玲 | 周建 | 陈** |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 ||
证书注册编号 | 皖234****11572 | 皖234****84719 | 皖234****09538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孙永宏 | 黄友雄 | 黄冬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注册编号 | 201****3014 | 201****0743 | ****340127 | ||
综合评估得分 | 94.15 | 93.82 | 93.31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公路工程填)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
公示时间 | 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3日 | ||||
招标代理费 | 3040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在线异议方式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受理单位 | ****建设局 | ||||
单位具体地址 | ****路 102 号,**住建局7楼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办公室、0557-****8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