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品供应链采购项目框架协议(二次)的澄清3
各潜在投标人:
问题1:我司认为仅接受有光伏****公司进行投标是不合理的,获得相关光伏铝边框厂家授权的经销商也应具备投标资格。
回复:针对本项目所有标包要求的,3.3、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所投标包所含内容的所投品牌同型号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投标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采购技术规范包含多个型号,满足其中一个型号即可)。修改为:
3.3、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所投厂家(制造商)所投标包所含内容的所投品牌同型号供货业绩或采购业绩 不少于2份(投标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采购技术规范包含多个型号,满足其中一个型号即可)。
澄清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至2025年6月3日14:30。
注: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征集人
征集人:**市****公司
地 址:**省****新****开发区**路360号
联系人: 戴女士
电 话: 187****0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
联系方式:毕玉、0550-****598、153****6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毕玉
电 话: 0550-****598、153****6369、187****0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