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顶汊功能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项目(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县顶汊功能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项目(重新招标)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县**镇**大道 18-1-11 号 B 座 8 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唐海:188****070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郝晓敏、易永婷:199****8211、182****639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20日08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0.71%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郑叶明 | |
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9310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淮**路东延工程 竣工日期:2021年9月18日 项目金额:12500万元 | ||
项目总监业绩 | **市创业南路(会峰路-龙蟠大道)工程 竣工日期:2023年11月16日 项目金额:12000万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同舟****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价(元)/费率(%) | 0.73%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张正军 | |
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3043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县泥河路工程施工 竣工日期:一标段:2020年12月,二标段:2020年4月17日,三标段:2020年10月 项目金额:60000万元 | ||
项目总监业绩 | 新站高新区通宝路等六条道路工程(通宝路(珠**路-**路)、珠城路(九顶山路-新**路) 竣工日期:通宝路(珠**路-**路)2024年1月15日 珠城路(九顶山路-新**路)2022年9月30日 项目金额:通宝路(珠**路-**路)13397.9万元、珠城路(九顶山路-新**路)13332.57万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威鹏****公司 |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0.72%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武文学 | |
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1323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彭祖大道快速路-会议中心段工程 竣工日期:2022年9月10日 项目金额:30000万元 | ||
项目总监业绩 | **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三标段 竣工日期:2021年9月27日 项目金额:43804万元 | ||
公示时间 | 2025年5月22日-2025年5月26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根据关于印发《**市公共**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滁公管〔2025〕1号)的通知。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30925元;专家评审费31070(含一次、二次)元;会商费1500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 ,地址: **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联系人: 易永婷 ,联系电话: 182****6390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市公共**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n/fwzn/011001/****01001/011****01003/****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n/fwzn/011001/****01001/011****01003/****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地址: **路与双拥路****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人: 孙刚 ,联系电话: 0550-****650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