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宿蒙河省级幸福河湖建设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H-****020
二、项目名称:**区宿蒙河省级幸福河湖建设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大道6669****广场C-01地块C3栋
成交金额: 92350.00元
评审得分: 6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区宿蒙河省级幸福河湖建设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编制幸福河湖建设方案,主要工作:一是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和调查研究。二是分析宿蒙河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人民对幸福河湖的需求。三是制定河道治理、保护、管理的规划与建设方案。在保障河湖安全、优美河湖环境、修复河湖生态、利用河湖**、传承河湖文化等方面制定相关的建设重点任务、措施、实施计划和保障。汇编幸福河湖创建工作验收材料。 开展河湖长制氛围宣传,设置宣传牌,引导全民参与治水、管水、节水、护水,切实提升百姓获得感和幸福感。 项目地址:**市**区,拟创建的宿蒙河省级幸福河湖起点:拂晓大道于宿蒙路交叉口;终点:龙河河拐闸,全长约10km.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实施周期:合同工期180日历天,成交供应商须在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宿蒙河省级幸福河湖创建方案编制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审查;建设成果需于2025年9月30日前通过**市市级初验;根据**市市级初验意见完善建设内容,通过省级验收。1.建设方案成果要求编制单位依据《幸福河湖评价导则》(DB34/T4493—2023)等规程规范,满足**省幸福河湖评价标准的审核和审批要求,包括通过省级幸福河湖验收。 2.汇编6套**市**区宿蒙河幸福河湖创建验收材料。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180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联系方式:138****5244。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
地 址:**市**区银河一路和****广场 A 座
联 系 人: 孙主任
电 话: 173****3697
名 称: ****
地 址:****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
项目联系人: 胡工
联系方式: 138****5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