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5年**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2025年**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 | |||||||
标段编号 | ****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市无城镇**路与凤河路交叉口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秀林 0553-****24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广场1号楼二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万京京 151****072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5月15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 |||||||
投标报价(元) | ****297.13 | |||||||
项目负责人 | 刘春花 | |||||||
证书编号:蒙215****01449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365 | |||||||
质量承诺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康志****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 | |||||||
投标报价(元) | ****554.33 | |||||||
项目负责人 | 杨建 | |||||||
证书编号:皖234****07468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365 | |||||||
质量承诺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合巢****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 |||||||
投标报价(元) | ****448.27 | |||||||
项目负责人 | 颜磊 | |||||||
证书编号:皖234****37031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365 | |||||||
质量承诺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a = 86;2、基准价:****203.86元; 3、样本值单位:**市****公司、**中岭****公司、**新****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盈润达****公司、******公司、赤****公司、南****公司、****公司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