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5-2028年度燃气用PE护套管、警示保护板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5-2028年度燃气用PE护套管、警示保护板供应商招标文件补疑4
(项目编号:****)
一、变更公告
1、招标文件P73页“合同签订后,首批采购的货物需先进行抽样检测,乙方提供相应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后方可供货。”调整为“合同签订后,首批采购的货物需先进行抽样检测,乙方提供PE警示保护板或PE护套管的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后方可供货。”P87页“合同签订后,首批采购的货物需先进行抽样检测,中标人提供相应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后方可供货。”调整为:“合同签订后,首批采购的货物需先进行抽样检测,中标人提供PE警示保护板或PE护套管的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后方可供货。”
2、招标文件P71页“三、供货地点、供货期及供货要求-4、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质保书。”调整为:“4、乙方应随货提供PE警示保护板或PE护套管的合格证、质保书。”P85页“三、供货地点、供货期及供货要求-4、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质保书。”调整为:“4、中标人应随货提供PE警示保护板或PE护套管的合格证、质保书。”
3、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检测报告:2.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经SGS或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招标文件中任意一种规格型号的 PE 护套管的检测报告,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份检测报告得2分,最高得2分。”修改为“检测报告:2.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经SGS或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招标文件中任意一种规格型号的 PE 护套管或PE给水管的检测报告,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份检测报告得2分,最高得2分。”
4、招标文件P70页、P83页“二、产品技术标准1、PE护套管”新增:“(3)护套管不适用《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GB/T13663.2)中标识色条及卫生要求。”
二、延期公告
1、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时30分”,现延期到“2025年5月28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变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5号开标室。
3、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化南路466号
联系人:谭工
联系方式:0551-****1922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263、****3831
2025年5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