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成交信息
项目名称:****2025年文艺演出视频拍摄项目
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单位地址:**省**市**区沈巷镇人民大道**尚品小区9幢103号商铺。
二、主要标的信息
****学校文艺演出需完成《沈巷中学名片》、《一封穿越时空的信》、《校园风采》、《教师风采》等视频的拍摄制作。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确定。
三、评审专家名单:付继红、王朝、许明春、陈克文(纪检)。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5.1 招标方式:公开询价。在学校纪检人员监督下,采购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采购小组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单位。
5.2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5.3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沈巷镇文苑路190号,联系电话:0553-****049。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5.4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沈巷镇文苑路190号;
联系电话:055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