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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年产81万套五金制品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书》和**市郁青****公司编制的《****年产81万套五金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报告表》经专家技术函审,并在******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我局经研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经济开发区电子电器产业园8号标准化厂房,项目租赁面积8648.77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激光切割机、热室压铸机、冷室压铸机、冲床、砂轮机、振抛机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1万套五金制品的生产能力。
二、根据《报告表》结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拟建项目施工及运营期所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治理后能实现达标排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公司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措施》(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项目应实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振抛清洗废水、清洗废水、冷却循环废水等经厂区“隔油调节+混凝沉淀”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规定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项目熔化炉应为密闭设备,生产过程中熔化工序产生的烟尘,通过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压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砂光、激光切割、切割、旋切、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粉末回收系统+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内循环装置”处理,处理后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攻丝、扩孔产生的油雾经设备自带的油雾静电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按规定设置工业固废贮存场所,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中废砂轮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炉渣、废模具、废钢丸****回收部门;废振抛石料收集后由厂家回收;收集的塑粉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沾有切削液的金属屑、废切削液、废钝化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收集的油雾应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特别规定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储存于专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配备专用储存容器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不得随意处置;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将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资料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合理布局,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用设备基础减振、车间墙体隔音、安装隔声窗、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排放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做好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分区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和其他区域的一般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和建设用地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防止地下水、土壤受到污染。
6.施工期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及相关规定落实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绿化、美化工作,在施工区域建设绿化隔离带,减少噪声和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做好固体废物管理,确保施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7.做好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设备的落实;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要求将应急物资配置到位;在生产中要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切实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
8.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2264t/a、氨氮0.0226t/a、氮氧化物0.088t/a、VOCS0.0659t/a。
9.建设单位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设置环保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加强员工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完善各类环保工作档案。
三、本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运输、储存、生产等环节全过程抓好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建设、运行和维护各类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超过五年方才建设的,应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国家对本项目应执行的环境标准作出修订或新颁布的,执行新标准和新要求。
六、该项目建成后,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验收信息报送工作,并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
七、该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
八、请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污染防治股负责该项目固体废物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