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美丽公路建设工程(单龙寺镇节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县美丽公路建设工程(单龙寺镇节点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县美丽公路建设工程(单龙寺镇节点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管理局**分局、霍****公司 | |||||||
最高限价 | ****166.93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地址:**市**金融大厦2314室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0564-****36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29日10时00分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该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签字使用的是电子制版签名。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格式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经济开发区与儿街**侧迎驾**龙庭25幢商106号 | |||||||
投标报价(元) | ****780.13元 | |||||||
项目经理 | 王家胜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08791 | ||||||||
项目总工 | 毕海生 | 质量标准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项目总工获奖 | 无 | |||||||
项目总工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中****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霍****文化站综合楼二楼 | |||||||
投标报价(元) | ****861.37元 | |||||||
项目经理 | 吴勇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皖134********00004 | ||||||||
项目总工 | 何勇 | 质量标准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项目总工获奖 | 无 | |||||||
项目总工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县**镇淠**路与白马尖路交叉口1-3号门面 | |||||||
投标报价(元) | ****477.23元 | |||||||
项目经理 | 高永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32349 | ||||||||
项目总工 | 刘小辉 | 质量标准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项目总工获奖 | 无 | |||||||
项目总工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9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霍****公司、****管理局**分局 地址:****、**县国投大厦、**县迎宾大道与****中心三楼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64-****661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05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委员会(**县****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