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复审,根据世行采购规则,****公司、******公司未按招标文件暂估价报价,****增加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外子目项为非实质性偏差。现对中标候选人重新公示:
名称:**** | |
地址:**省**市**中路15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市**区西营街1****中心C座8层 | |
项目名称 | **省****老旧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
项目编号 | |
开标时间 | 2025年3月27日9时00分 |
名称:**** | |
地址:**省**市**县桃花镇**路与汤口路**西北角 | |
投标报价:****463.10元;评标价:****203.10元 | |
工期:13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彭其有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134********0101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资格业绩:1.超导回旋质子治疗系统精装修工程; 2.**市老年公寓老院维修改造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市老年公寓老院维修改造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市**区期颐百年24号楼2层201内111号 | |
投标报价:****388.22元;评标价:****660.28元 | |
工期:13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王领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京111********0692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资格业绩:1.D****中心装修工程;2.****大学****医院**院区**核医学科项目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大学****医院**院区**核医学科项目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社区侨香路4068****广场C栋601 | |
投标报价: ****971.78元;评标价:****971.78元 | |
工期:13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冯旭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粤144********0631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资格业绩:1.****医院整体迁建精装修工程施工; 2.中国人民解****医院****防治中心建设工程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社区****中心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合同范围包括建筑工程:****中心(消防设施改造)加电梯、****中心(消防设施改造)加楼梯、老年公寓报告厅、大厅装饰改造、怡景苑外墙改造、**苑外墙改造、聚福厅楼外墙改造、****中心外墙改造、绿化工程、附属提升工程、雨污水管道、长廊座椅栏杆、小仓库、花架、雨棚改造、围墙、非机动车库、洗衣房改造、****服务中心提升工程-空调百叶、空调室外机排水、二至六层阳台铝板吊顶, 安装工程:****中心-安装、****中心-安装(消防)、****中心-安装(室外)等。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公司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不完整,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0款要求,初步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2、****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银行保函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9.1款要求,初步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3、****公司和******公司联合体投标文件未提供环境-社会-卫生-安全行为准则和环境-社会-卫生-安全管理策略和实施计划,投标文件不完整,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1款要求,初步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4、******公司不接受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暂估价进行调整,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0.2条规定,该投标被拒绝。 |
公示时间 | 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6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李工(招标人)、马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188(招标人)、010-****8950(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银行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10-****895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