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2027****政府机关食堂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开发区紫云路292号
中标(成交)金额:素菜0.2元/份、半荤菜0.7元/份、全荤菜1元/份
第二包: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上派镇**南路与青年路**建工大厦二单元502室
中标(成交)金额:素菜0.3元/份、半荤菜0.6元/份、全荤菜1元/份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第一包: 名称:2025-2027****政府机关食堂委托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 服务范围:2025-2027****政府机关食堂委托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为就餐人员提供优质的早、中、晚餐服务为主,其他节假日供餐由采购人通知决定。提供良好的环境及可口的菜肴,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在食堂内搞不法经营,不得对外经营,统一使用就餐卡付款。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起一年(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正常履约且按采购文件“考核办法”通过采购人的考核合格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可续签服务合同。服务最多延续二年,服务延续期间服务要求均按本次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验收合格。 第二包: 名称:2025-2027****政府机关食堂委托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服务范围:2025-2027****政府机关食堂委托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为就餐人员提供优质的早、中、晚餐服务为主,其他节假日供餐由采购人通知决定。提供良好的环境及可口的菜肴,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在食堂内搞不法经营,不得对外经营,统一使用就餐卡付款。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起一年(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正常履约且按采购文件“考核办法”通过采购人的考核合格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可续签服务合同。服务最多延续二年,服务延续期间服务要求均按本次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验收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鲍芳(采购人代表)、胡以武、程国军、叶华、周春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4292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
第一包:
2.1****集团有限公司,因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未盖章及中小企业声明函行业划分填写错误,不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性审查表第1点和第4点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2.2**吉****公司,因中小企业声明函行业划分填写错误,不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性审查表第4点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2.3**味****公司,因中小企业声明函行业划分填写错误,不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性审查表第4点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2.4******公司,因中小企业声明函行业划分填写错误,不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性审查表第4点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2.5******公司,因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未盖章,不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性审查表第2点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2.6******公司,因授权委托书未填写采购人名称,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第3点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第二包:
3.1****,为第一包中标供应商不能作为第二包有效投标人,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效标处理;
3.2****集团有限公司,因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未盖章及中小企业声明函行业划分填写错误,不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性审查表第1点和第4点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3.3**吉****公司,因中小企业声明函行业划分填写错误,不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性审查表第4点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3.4**味****公司,因中小企业声明函行业划分填写错误,不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性审查表第4点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3.5******公司,因中小企业声明函行业划分填写错误,不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性审查表第4点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3.6******公司,因授权委托书未填写采购人名称,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第3点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3.7**垚申****公司,因价格标中报价一览表未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被授权人(签字),价格评审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
第一包:
3.1****管理局采购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权项目合同;
3.2****中学食堂托管经营管理合同;
3.3****大学****餐厅B区食堂经营合同;
3.4****管理分局后勤服务合同。
第二包:
3.1****县政府)食堂经营管理合同;
3.2****机关(**县)食堂委托经营协议书;
3.3****政府****机关西食堂承包协议书;
3.4****机关食堂外包服务合同。
4.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647)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政府大楼 15层
联系方式:0559-****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东路12号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0559-****4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9-****406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