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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特向公众公开《**至**高速公路**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至**高速公路**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全本信息:
项目名称:**至**高速公路**段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省****总院****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见链接(其中隐私,安全及商业涉密信息隐去)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吴晶晶 联系电话:181****0206
环评单位联系人:尚婧婧 联系方式:188****5527
函件方式:******开发区彩虹路与方****总院(来信请注明******至**高速公路**段环评公参意见)
链接: https://pan.**.com/s/1KB7POpaY1bPY4PSxwY4Fewpwd=6kk5
提取码: 6kk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