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区阳德西路136号 | |
项目名称 | ****老计算机教室升级改造项目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25日15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安****开发区**小康村C区26室 | |
投标报价:57691.00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市浩发****公司 |
地址:**省**市**区状元府四D幢15号 | |
投标报价:58575.00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安****开发区文景路999号宛陵科创城1号楼1408 | |
投标报价:59235.00元 | |
公示时间 | 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27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63-****025(招标人)、138****4660王老师。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教体局装备中心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63-****725。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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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