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恒一期公租房消防年度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25
****就“立恒一期公租房消防年度维保”项目,诚邀相关具备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报价。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立恒一期公租房消防年度维保项目
2.项目编号:****
3.招标人:****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出资比例:100%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服务期限:自消防维保上一批次服务期截止日期后1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无违约且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度维保合同,最多续签一年。甲方在续签合同期内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
8.支付方式:
8.1 按照每半年付款方式,在合格完成半年维保工作后,下一个半年首月10日前支付前半年维保费用;合同期内的后一个半年在合格完成后一个半年维保工作后10日内支付后半年维保费用。
8.2 招标人每次付款前,乙方需要开具合同约定的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维保服务验收方法、合格标准:中标人日常的维保服务须获招标人书面确认;每个维保年度结束前一个月,由专业检测机构对项目的消防系统做检测,并出具当年度的年检报告,以年检报告是否合格作为维保是否合格的标准(以中标人名义申请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能通过检测, 由乙方整改至检测合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直接与间接损失。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立恒一期公租房消防年度维保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项目地址:****工业园管委会繁华大道与**路交叉口立恒一期公租房
4.维护保养范围:对立恒一期公租房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维护。总面积24059平方米,中标后按中标总价结算费用。
5.项目概算:28000元/年(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项目概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项目类别:服务采购
7.本项目不组织踏勘,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对现场消防设施设备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后进行报价,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因素调整价格。
8.其他:中标单位与原维保单位交接时必须就现场问题逐条明确责任方,否则后期问题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三、具体服务内容与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部令第129号)、《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部关于推行〈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的通知》(公消[2008]273号)、《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GB29837-201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05)等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如规范、标准和要求不一致或被修订和更新等,则以最**求最新版本为准),对公租房的建筑消防设施提供全面、规范、有计划的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迎检等服务,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中标人根据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及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同时对维保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处于完善的状态。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填写维保记录表,经由招标人现场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存档(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年度维保工作完成后,按照消防部门要求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项目年检合格检测报告。
(一)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要求
1.保养与服务要求
1.1 中标人提供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消防维保人员或维修人员必须立即到达现场。一般故障应该立即排除,影响系统运行故障在24小时内立即组织人员对该故障进行排除。影响安全的较大故障(消防泵、主机、气体)接到通知后项目工程师必须1个小时内到场;严重故障应该在48小时内修复。当故障可能需要超过2天无法修复时,须提前书面通知招标人,由维保单位做好维修期间的安全防范。同时维保单位增加技术力量,并提出书面修复方案。
1.2 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应保证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控制室处于正常运转状态下交付下一家维保单位,并移交清单。
1.3 合同履约期内,重大检查中标人须派至少1名有资质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现场保障,随时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
1.4 合同履约期内,中标人严格贯彻执行维保行业质量标准,维护采购人利益。严格按照消防维护操作规程和作业规范,精心维护、保养采购人的消防系统,并且诚心接受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派的专业人员的检查。维保质量须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检查保养评定标准。
1.5 合同履约期内,中标人每次检查检测、维修保养后应提交书面检查检测、维修保养报告给采购人存档;维修保养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详细的维修保养报告、维修保养月、季、年报表,检测、试验记录和统计资料等。每次****管理部门签字确认。
1.6 在冬季,尤其是极寒低温天气,按照规范标准执行,中标人要提前对消防系统和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集中保养,做好防护措施,确保所有的设施设备都能顺利地工作。如因检查保养不到位,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1.7 中标人在维保过程中,****园区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范,并郑重承诺本单位****园区的行为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维保人员因任何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造成的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首先对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有故障的消防设施,中标人须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1.8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在运行期间如出现故障,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必须安排技术人员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故障排除。
1.9 合同履约期内,中标人为采购人操作人员提供以上消防的相关技术咨询与培训(费用包含在报价中),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确保其能正常操作及使用相关消防设施设备。
1.10 如有正在施工过程中的消防维修改造项目,该园区除完成日常消防维保工作,中标人还需协助采购单位主管部门做好工程施工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1.11 安排消防安全专员依据国家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协助采购人完善消防管理组织机构设计和职责分工、消防安全制度设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及疏散应急预案编制等,形成电子稿提交采购人单位,供采购人单位实现制度上墙展示。
1.12 安排消防安全专员依据相关标准规范,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检查并设置、张贴完善消防安全标识。
1.13 安排消防安全专员为采购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值守人员专项业务培训、全员社会化消防安全培训提供培训服务支持,为采购人提供培训课件、与采购人行业相关的消防法律法规汇编、培训现场音视频记录,以电子稿提交采购人;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协助采购人完善单位消防档案。
1.14 所有维保人员需按照有关要求规范上岗。
2.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内容
2.1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设备;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包含智能型);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联动控制设备;消防给水系统及相关设备;防烟系统;排烟系统;应急广播系统;消防通信;消防电梯;防火卷帘、挡烟垂壁;气体灭火系统及设备;防火门自动控制系统及设备;防火门及附属零部件;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水泵控制柜及控制设备系统;喷淋泵、水泵控制柜及控制设备系统;园区内其他涉及到的消防设施、设备。
2.2 为保证服务质量,须投标人投标前应进行踏勘、熟悉现场,中标后负责对合同约定维保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要做到日巡查、月测试、季保养、年评估,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发生故障等,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能超过三天解决(特殊情况须经招标人确认同意)。
3. 巡查要求
3.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1.1 每月对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联动控制器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火灾广播功能、打印功能和主备电源自动转化功能等进行检查保养,保证处于正常良好状态。
3.1.2 每月检查保养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工作环境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层显器、探测器。
3.1.3 每月检查保养探测点的显示,联动程序。
3.1.4 每月检查保养备用电的充放电功能。
3.1.5 每月检查保养探测器肮脏度、灵敏度、自动环境补偿、预报警、响应阈值、通讯故障及其他必要的功能试验。
3.1.6 每月检查保养模块通讯故障、自动诊断、历史记录。
3.1.7 每月检查保养手动报警按钮外观有无损坏,报警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3.1.8 每月检查本系统的值班记录,同消防值班人员共同做好维护保养的记录。
3.1.9 每月检查保养(警铃)音响度、灵敏度、部位的正确。
3.1.10 每季度按总量的50%采用专用检测设备对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器按钮、警铃、声光报警器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每年100%全覆盖。
3.1.11 每月进行报警及控制线路维修检查保养,对消防电话插孔和对讲电话,按实际安装数量的30%进行通话试验。
3.1.12 每季度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养;对烟感探测器进行吹烟模拟实验,抽检率不得低于50%。
3.1.13 每季度对联动控制设备进行手动和自动试验,保证控制器应有控制和显示功能,打印、显示部位编号应一致。每季度进行备泵切换功能试验。
3.1.14 每月检查试验湿式报警阀、水力警铃动作是否灵敏,喷淋泵是否启动,消防中心显示是否准确。
综合上述各分项试验,测试消防主控屏的报警、故障显示、消音、复位、火灾记忆功能,并进行消防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切换模拟试验和充放电实验,对非消防电源切换、空调、疏散指示标志等设备的联动进行模拟试验。
3.2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3.2.1 每月对喷淋泵房的工作环境、喷淋泵、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管网、阀门、喷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备等进行检查保养,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2.2 每月利用报警阀上的放水试验阀进行放水,试验系统供水情况;测试水力警铃工作是否正常,压力开关电信号是否正确。
3.2.3 每月利用末端放水装置进行放水试验,检查保养水流指示器和压力开关报警功能、自动启泵功能和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3.2.4 每月手动启动喷淋泵,模拟自动控制条件下进行自动启动喷淋泵,进行主、备泵切换功能实验。
3.2.5 每月检查保养试验湿式报警阀、水力警铃动作是否灵敏,喷淋泵是否启动,消防中心显示是否准确。
3.2.6 每月定期对消防栓系统管网进行全面检查保养,对腐蚀严重的管道予以更换,对油漆脱落的管道及时除锈刷防锈漆和标志漆。
3.2.7 每月实验测试消防控制联动功能,检查信号反馈是否正常。
3.3 气体灭火系统
3.3.1 每季度检查储气瓶间及防护区工作环境、储气瓶、阀驱动装置、管网、喷嘴、紧急启动按钮、放气灯、声光报警装置等是否正常。
3.3.2 每季度检查保养各台气体灭火控制器,测试其功能是否正常。
3.3.3 每月检查启动瓶药剂贮瓶的压力是否符合出厂充装压力和设计要求(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区),有无泄漏现象。
3.3.4 每月检查试验手动、自动紧急启、停放气装置功能是否正常。
3.3.5 每季度对电磁阀、瓶头阀等进行检查保养。
3.3.6 每季度模拟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烟、温感探测器同时动作,通风设施是否停止,防火阀是否关闭,检查气瓶的电磁阀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动作,控制屏是否有放气信号,消防中心是否有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
3.3.7 每季度检查保养气体灭火系统启动瓶、药剂瓶有无变形,有无腐蚀、脱漆。
3.3.8 每季度检查控制气管有无变形或松脱,检查高压软管有无变形、生锈或老化。
3.3.9 每季度对灭火剂储存容器进行称重检查和有效期检查。
3.3.10 每半年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启动试验。
3.4 通风、排烟系统
3.4.1 每月检查送风、排烟风机机房的工作环境,送风、排烟风机的电源控制箱、送风口、排风口,防火阀、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每年100%全覆盖。
3.4.2 每季度按安装总量的30%,分别试验手动方式和自动方式启动排烟阀,检查动作及反馈信号是否正常。
3.4.3 每季度与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进行联动试验,检查送风机、排烟机、防火阀等动作及反馈信号是否正常(包括远程启停送、排风一次)。
3.4.4 每季度定期对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电机)、正压送风阀(排烟阀)进行保养,对转动部位加润滑油并调整风机皮带松紧度等。
3.4.5 每季度按安装总量的30%试验自动方式打开排烟口,启动送风机、排烟机;每季度按安装总量的25%试验手动方式关闭防火阀;每季度试验自动方式关闭电动防火阀。
3.5 防火分隔系统
3.5.1 每月检查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周围有无影响正常启闭的障碍物,门能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门的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3.5.2 检查保养防火卷帘升降电控箱。
3.5.3 每季度应检查和试验防火门监控系统和防火门的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3.5.4 每月定期对防火门监控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巡检和维护。
3.6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
3.6.1 每月抽检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或疏散指示标志。有损坏情况,应及时修复。
3.6.2 每季试验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的工作照度和疏散照度,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每年100%全覆盖。
3.6.3 每月检查保养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指示状态。
3.6.4 试验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应急功能相关内容。
3.7 消防通讯及广播系统
3.7.1 每月检查保养电话插孔、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播音设备、扬声器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3.7.2 每季度检查保养下列功能,每年100%全覆盖。
(1)试验电话插孔和对讲电话的通话质量,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2)试验选层广播、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3)试验从背景音乐状态下强切至事故应急广播状态的功能。
3.8 消火栓系统
3.8.1 每月对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消防泵、电源控制柜、管网、阀门、喷淋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备、报警阀组等进行检查保养,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3.8.2 每月检查室内消火栓、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等是否完好;每月对屋顶消火栓或最不利点消火栓进行出水试验和压力检测。
3.8.3 每季度按总量的30%对消火栓远程启动按钮进行启泵抽查试验,检查自动启泵功能和信号显示是否正常;每月模拟自动控制条件下进行自动启动消防泵和主、备泵切换试验;每年100%全覆盖。
3.8.4 每月对室外消火栓系统进行放水试验,保持消防水源的清洁。
3.8.5 每月定期对消防栓系统管网进行全面检查保养,对腐蚀严重的管道予与更换,对油漆脱落的管道、室内外消火栓及时除锈刷防锈漆和标志漆。
3.9 水泵、稳压泵、控制柜、联动柜
3.9.1 每月检查试验自动和手动启动消防水泵,观察流量、压力、运行电流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存档。
3.9.2 每月检****中心信号是否正常,控制柜各指示灯各功能是否正常。
3.9.3 每月检查联动柜内部电路,测试其功能是否正常,并进行吸尘、紧固接线保养工作。
3.9.4 每月检查消防水泵主备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是否正常。打开水泵出水管上的放水试验阀,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启动应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切换正常,试验1~3次。
3.9.5 每月测试水泵的相间及对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
3.9.6 每月测试消防水泵的故障自投功能是否正常。
3.9.7 每月系统检查保养消防水池、消防水箱能否满足正常工作需要,技术参数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并检查消防补水泵工作情况。满足正常补水要求。
3.9.8 定期添加或更换水泵的润滑油。
3.10 ****园区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要求的,参照国家消防规定、规范等执行。
(二)服务质量评估管理及风险责任
1.园区依据相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管理和考核。
2.招标人采取日常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3.如果中标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维保义务或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材料或设备,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评标时,仅以投标总报价(含税)作为评标价。投标总报价(含税)为完成本项目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人工费、单价300元以下(含300元)材料费、管理费、培训费、年检费、风险、合理的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中标人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增加费用。
2.本项目消防维保工作中,须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单价(不含人工)在300元(含300元,以招标人市场询价为准)以下的,由中标人承担。单价300元-2000元(以招标人市场询价为准)的由招标人承担材料费用,中标人负责免费更换,设备购买原则上由招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亦可委托中标人购买,其采购费用由招标人支付。单价2000元及以上的由招标人另行招标采购完成。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消防部门备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维保等相关资质材料。
2.投标人至少提供2份2022年1月1日以来消防维护或者消防保养或者消防调试项目业绩,附业绩合同关键页(项目范围、内容+签字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监管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未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协议;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六、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2.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密封提交(不得散页提交,需订书机装订或胶装装订),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七、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3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统一邮递****饭店有限****采购部蔡斌收139****0088。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4月30日10时30分
2.开标地点:****饭店****活动室
九、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联系人:邓志飞 电话:138****2228
招标联系人: 蔡斌 电话:139****0088
十、评审办法
1.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客观地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
2. 经本公司认定为有效的报价(三家及以上)中扣除所含税点后最低价确定中标供应商。
十一、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2.本次招标收取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收取。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路支行
账号:341********3001370512
3.投标保证金需与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一并递交。
4.开标后投标方撤销投标或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扣缴,不予退还。
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7.1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中标人****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不能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2 中标人向招标人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或冲抵尾款。
8.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的;
(2)中标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3)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的。
十二、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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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