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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县交通****公司 地址:**县华阳镇扬之南路119号、**县华阳镇印潭路201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省**市**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 | |||
项目名称 | **县登源河及农村路网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S346沿线人居环境整治二标段)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4月24日0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地址:**省**市**区孟山中路与桂苑路交叉口北侧华邦公馆 8 楼807室 投标报价:****010.24元 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9.98分 | |||
项目负责人:丁翠红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2721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2023 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设(**县五显镇五山路项目一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2023 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设(**县五显镇五山路项目一标段)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周玉东 公路工程中级工程师 FG****2227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区长青路煜华小区三单元2502 投标报价:****209.04元 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9.95分 | |||
项目负责人:王顺明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陕 261****19374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县牛武至旧县乡镇通三级公路改建工程施工二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县上塬村至五交地桥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标段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周金洪 公路工程高级工程师 G****105893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内****公司 地址: **自治区**市**区鄂托克西街北、中央路西、景山路东写字楼B座1509 投标报价:****661.85元 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9.94分 | |||
项目负责人:韩建龙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蒙 115********00017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G207-军马小镇(原柳兰草原生态旅游公路) 项目负责人业绩:G207-军马小镇(原柳兰草原生态旅游公路)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苏晓艳 公路工程中级工程师 202****6153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投标人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一信封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2、******公司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无注册建造师证书、无交安 B 证、无社保证明,第一信封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3、******公司项目经理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一信封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4、******公司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第一信封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28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程工,联系电话:0563-****66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63-****768。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管理局****管理局、**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108。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