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县俞村镇俞村新街南路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安****开发区梅园路与景德路交叉口东南香江金郡(**)12幢4-9室 | |
项目名称 | 俞村镇小微企业集聚起步区(二期)项目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24日9时30分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县庙首镇鸿兴家园2幢105号 | |
投标报价:****846.65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韩高年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8817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省**市**县****林业站 | |
投标报价:****605.27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陈龙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2086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金**工****公司 |
地址:**省**市**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 | |
投标报价:****940.45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尹国顺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7386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公司因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人工单价为140元/工日,不符合**市建设工程人工价格最新信息标准155.30元/工日,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1.2.(3).⑤条规定否决其投标; 2、**伟盛****公司未有效缴纳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公司因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人工单价为140元/工日,不符合**市建设工程人工价格最新信息标准155.30元/工日,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1.2.(3).⑤条规定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28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57****7219,招标代理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73****184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987。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