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房项目(EPCO)(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工厂房项目(EPCO)(二次)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院内 | |||
联系人及电话 | 孙书记 183 5576 660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盛世豪庭小区44栋303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会忠 137****3129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公司、****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浩安****公司 | ****公司、**耀华****公司 | |
地址 | **省****工业园区001号 、**省**市**县店埠镇**江路领梦大厦18层1801室、**市广****中心601-603 | 安微省阜****人民政府西侧** 1-60 号、**省**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4 幢1 单元 12402 室 | **省**市**区海澄镇城隍路 267-5 号 、**市上****路 25号 207室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99.53%(****690.00元) | 99.48%(****040.00元) | 99.77%(****210.00元) | |
工期(日历天) | 90日历天(其中设计及图审期限20日历天,施工工期70 日历天) | 90日历天(其中设计及图审期限20日历天,施工工期 70 日历天) | 90日历天(其中设计及图审期限20日历天,施工工期 70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 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发包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关部门的备案; |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 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发包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关部门的备案; |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 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发包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关部门的备案;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张一凡 | 杨洪侠 | 赖小华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234****17404 | 皖234****03320 | 闽135********03386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李萍 | 李康美 | 张宝哲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00908 | 202****1640 | 201****2729 | |
综合评估得分 | 91.76 | 90.15 | 89.52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04月24日至 2025年04月27日 | |||
招标代理费 | 招标代理费7500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建设局 | |||
单位地址 | ****路102号,**住建局7楼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办公室、0557-****8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