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公司年产6000吨油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收悉。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位于许堂乡**村家具大道1号12车间,用地面积1000m2,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租赁厂房,设置破碎间、加工车间、包装间、原料库、成品库、一般固废库、地下油池等生产区域,购置相关生产设备,**1条油脂生产线,使用2台0.06MW燃油燃烧机为熔炼锅供热,使用电加热为静置储罐保温,配套建设相关储运、公用和环保工程。
三、项目在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委托****进行清掏农用,不外排;****处理厂接管,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汇同循环冷却水,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处理厂接管限值。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的收集处理,减少无组织排放。熔炼锅工作时为密闭状态,工艺废气经顶部密闭集气管道收集至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燃油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器,尾气通过13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加强加工车间、包装间、成品库和污水处理设施等产臭单元的污染防治,采取密闭、加盖、投放除臭剂、污泥及时清运、减少污泥在厂区内的堆存量和堆存时间等有效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运行中的维护管理,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采取使用减震基座、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固体废物分类进行收集,建设规范的工业固废暂存场所,设置规范标识牌,加强日常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5.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切实做好分区防渗和污水管线防渗。规范设置排污口。
6.做好日常安全和环境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台账。安装的环保设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加强各类设施和管线的日常维护管理,经常性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规范设置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在正常工况下应空置。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出现事故,或发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立即采取包括停止生产在内的必要措施,及时清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
7.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公司许可排放量以内。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未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由**县生态****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如项目建设和运营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公司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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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