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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机动车辆检测线智能化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县机动车辆检测线智能化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名称:**县机动车辆检测线智能化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县机动车辆检测线智能化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专业检测系统、内部监控系统、机房等建设,以及3年运行维护服务等。

服务要求:(1)本项目建设须符合安全、畅通、环保、可持续发展的设计目标。(2)机动车安全监管系统、环保监管系统及配套弱电智能****车管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协调,根据机动车检测功能及其在检测管理过程中的作用,综合考虑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以及近期与远期等各种因素,准确体现本项目设施主体设计的意图。供应商须确保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以及检测线上线总体验收要求,若因检测线上线总体验收提出整改要求,供应商须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通过总体验收,整改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供应商总报价当中,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合同外价款。(3)机动车安全监管系统、环保监管系统及配套弱电智能化建设除保持其各自特性和相对独立外,还应相互匹配、相互协调、使之成为统一、协调、完整的系统工程。(4)安全原则:机动车安全监管系统、环保监管系统使用专用网络物理隔离,确保信息安全。(5)共享原则:**共享及信息交换,****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的图像**、信息共享和交换,提高公共服务水**信息发布能力。(6)实用原则:监控覆盖面、图像质量等须满足一线实战需求;查询界面**,系统安装、使用、维护简便;选择实用性强的系列产品,模块化结构设计,既可满足当前的需要又可为今后系统扩展留有余地。

服务时间:建设期25日历天,运营维护期3年。

服务标准:(1)《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国网络安全法》(3)《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4)《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技术规范》(5)《公路车辆智能检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6)《**交通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通用程序和要求》(7)《**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外挂软件安全管理规定》(8)《**交通管理外场设备基础施工通用要求》(9)《**交通指挥系统工程设计制图规范》(10)《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12)《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13)《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14)《交通管理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外挂系统请求服务接口使用手册》以上建设依据均指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若建设期内有最新版本出台,按照最新版本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言虎、杨启青、吕秀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729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89分。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高新区长**路683****广场金座C幢办1603,联系电话:0564-****400。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经济开发区****园区****创业园****中心大楼13楼

联系方式:0564-****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长**路683****广场金座C幢办1603

联系方式:0564-****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工

电话:0564-****400

本版块所发布信息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等目录外非进场交易项目,项目单位是本信息发布的责任主体,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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