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自然**综合监测内业数据处理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市自然**综合监测内业数据处理项目 | |
标段编号 | ****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单位地址 | **省**市黄**路6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徐工 182****607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单位地址 | **市**区蜀鑫路69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邓阿保、江荟洁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4月23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报价 | 224200.00元 | |
地址 | **省**市人民路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孔玉玲 | |
合同履行期限 | 90个日历天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采购**市自然**综合监测内业数据处理 项目服务范围:按要求对**市全域耕地、林地、矿山、自然保护地、违法用地、未供即用进行影像分析 2期。 服务要求:提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等地类发生变化的图斑,提取其他地类恢复为耕地的耕地流入图斑。、提取林地砍伐和占用图斑。三、监测生产矿山和停采矿山越界开采、采矿权范围内**动用情况、“边开采、边治理”义务执行情况。四、自然保护地内的人类活动变化进行动态监测。五、结合最**设用地审批信息,对已批未供地块现状进行监测提取疑似未供即用图斑。六、对占用耕地、林地和矿产变化图斑,套合用地、用林、用矿审批矢量数据,判读违法违规情况。七、基本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问题图斑认定、问题图斑提取、问题图斑上报、实施全过程保密管理等 服务时间:9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 |
业绩 | 1.**省**市2019年度、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合同书,2021.1.15;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池****总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253800.00元 | |
地址 | **市清风西路 125 号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汪光翠 | |
合同履行期限 | 90个日历天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市自然**综合监测内业数据处理项目 服务范围:按要求对**市全域耕地、林地、矿山、自然保护地、违法用地、未供即用进行影像分析2期。 服务要求:一、提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等地类发生变化的图斑,提取其他地类恢复为耕地的耕地流入图斑。二、提取林地砍伐和占用图斑。三、监测生产矿山和停采矿山越界开采、采矿权范围内**动用情况、“边开采、边治理”义务执行情况。四、自然保护地内的人类活动变化进行动态监测。五、结合最**设用地审批信息,对已批未供地块现状进行监测,提取疑似未供即用图斑。六、对占用耕地、林地和矿产变化图斑,套合用地、用林、用矿审批矢量数据,判读违法违规情况。七、基本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问题图斑认定、问题图斑提取、问题图斑上报、实施全过程保密管理等。 服务时间:9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需求 | |
业绩 | 1.**市**区2019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服务项目,2021.3.4;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262000.00元 | |
地址 | **市龙蟠大道 109 号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张玲 | |
合同履行期限 | 90个日历天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市自然**综合监测内业数据处理项目服务范围:采购**市自然**综合监测内业数据理项目 服务要求:按要求对**市全域耕地、林地、矿山自然保护地、违法用地、未供即用进行影像分析2期。 服务时间:90 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需求 | |
业绩 | 1.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技术复核项目技术服务合同,2021.****.27;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向****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