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县乐桥镇2025年度和美乡村建设美丽宜居村庄整治工程(鳌山村)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4-17
**县乐桥镇2025年度和美乡村建设美丽宜居村庄整治工程(鳌山村)施工
招标文件补疑(一)
编号:****
招标文件内容澄清部分:
1、 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4(5)条款号: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编列内容中“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要求:评标委员会仅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s://jzsc.****.cn)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进行查询核对,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本项目对应资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如下:(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注册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有关文件中对应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字样全部删除。
2、 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商务文件)
“九、诚信投标承诺书”中第9条内容“9.我公司注册在本单位的现有注册建造师专业、****公司响应投标的资质等级对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有关文件中规定的注册建造师要求。”字样全部删除。
3、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条款号: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编列内容中“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费及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可以转账(同城)、电汇(异地)方式。”字样修改为“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费及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可以转账(同城)、电汇(异地)方式。”字样
注:此招标文件补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乐桥镇京徽路9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51-****57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庐城镇**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联系人:殷工
联系方式:0551-****8153
2025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