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农****中心建设项目(EPCO)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绿色农****中心建设项目(EPCO)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院内 | |||
联系人及电话 | 朱部长 136****000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大厦12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工 191****7786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设计院有限公司 | 牵头人:安****公司; 联合体成员:******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牵头人:**富莱智仓****公司; 联合体成员:******公司;****公司 | |
地址 | **省**市**彩虹桥北路西200米;**省**市**区**北**段1号 | **省**市**长三****园区1号(**路与龙河路交叉口);**省**市**瓦坊镇刘大**侧、瓦坊村西侧;**省**保税区洞庭路1号自贸大厦702F-22 | ****经济开发区**路与**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89号;**省**市**区烈****基地4号楼119室;**省******广场C座2217-222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94.38% (约****100.00元) | 94.76% (约****200.00元) | 94.78% (约****100.00元) | |
工期(日历天) | 7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10日历天)+10年运营期 | 7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10日历天)+10年运营期 | 7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10日历天)+10年运营期 | |
质量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4)运维管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4)运维管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4)运维管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 |
****委员会 认定的候选人 在投标文件中 填报的业绩 | /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孟凡胜 | 徐江霞 | 周建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皖234****05196 | 皖234****15062 | 皖234****84719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叶世碧 | 杨琳 | 孙超 |
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200****0204 | 201****1223 | 200****0466 | |
综合评估得分 | 82.11分 | 81.14分 | 79.24分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7日 | |||
招标代理费 | 4500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 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下午 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 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 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 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 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 (宿公管委 [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建设局 | |||
单位地址 | ****路 102 号,**住建局 7 楼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办公室 0557-****8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