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生产劳务专业外包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22日 | |
公示时间 | 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5日17时30分 | |
招标人代表 | 张超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费率 | 98%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
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县老山****公司 |
投标费率 | 99.5%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
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伟诚****公司 |
投标费率 | 100%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
业绩 | 无 | |
评标情况 | 详见现场记录表附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哲 联系电话:0556-****063 | |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李哲,联系电话:0556-****063。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市****管理局监督检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018,在线方式,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异议事项;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具备异议人资格的; (2)超过规定受理时限的; (3)未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交的; (4)没有明确线索、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的; (5)其他不符合受理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