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宿****基地建设(EPC)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牵头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供应商地址:**滨****科技园桂海路21号(联合体牵头人),**市**区二环路西一段6号A区8楼808号(联合体成员)。
成交价:费率:97%;防洪度汛拆装费:97500.00元/次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5.5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宿****基地建设(EPC)项目 采购范围:在新汴河与引河**东侧**宿****基地,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方案深化优化、施工图审查、图纸变更设计(如有)、材料采购、工程配套设备器材采购及安装;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EPC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及可能发生的防洪度汛水下设备拆装等相关工作) 工期:45日历天内完成 设计负责人:彭超;施工项目经理:陈** |
五、评审专家名单:林娟(组长)、周松、张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131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场4号楼6层,联系方式:188****335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 话:188****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