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临港产业园一期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补遗)澄清如下:
各潜在投标人:
一、问:“2.1项目概况”明确:项目总体上分为二期进行实施,其中一期分为二个阶段实施,一期一阶段:基于船厂现有设施(主要包括车间、场地、船台及设备等)进行改造与升级,恢复原有6个船台实现造船产能,利用2个船台用于修船,**一座船台并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改造,实现一定的拆船产能。而“2.7招标范围”明确:本项目包含一期建设范围内(不含船台起重机维保)的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等全部工程监理。
请问:1.本项目一期二阶段包含什么内容2.二阶段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一期二阶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征用地100亩及地基处理,**生产车间及综合仓库,**危废库、油漆库、固废库、空压站、天然气调压站、液氧、二氧化碳气化站、污水处理站和雨水收集池等公辅设施。本次招标包含一期二阶段监理。
二、问:“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2”要求:“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一般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而水运监理业绩应该在“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并公开。
请问:此处是否应调整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答:本条不适用,业绩对于是否登记并公开不做要求。
三、问:“2.2.1分值构成”与“2.2.4 评分标准”关于“项目管理机构”和“其他要素(履约信誉)”的分值设置不一致;
答:以“2.2.4 评分标准”的分值设置为准。
四、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项目总监每监理过1个水运工程(含水运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的加2.5分,最高加4分。”
修改为:“项目总监每监理过1个水运工程(含水运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的加2.5分,最高加5分。”
本(补遗)澄清公告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澄清)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其它要求保持不变。
招标人:****
地址:安****经济开发区**路96号
联系人:方工
电话:150****5652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中安创谷二期J4栋3层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8****3063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