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古井镇四条河流水生态环境提升工程项目EPC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市古井镇四条河流水生态环境提升工程项目EPC | 项目编号 | BZQC2025GC50701 |
招标人 | **** | 招标人地址 | **市**区古井镇 |
招标联系人 | 刘景林 | 联系方式 | 150****9588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元参路与花戏楼路交叉口财金大厦26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魏工 | 联系方式 | 0558-****189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谯**市古井镇四条河流水生态环境提升工程项目EPC 原定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00 二、现就本项目有关问题及重复问题澄清内容如下: 问题1: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问题2:招标文件41页暗标要求不做目录,招标文件98、99页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中都有目录,是否可以自行删除目录。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招标文件58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3)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章”、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内容中已加盖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章”、签字或盖章的除外);问本项目为设计一体化项目无清单,是否不需要加盖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章”。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本项目四条河流具体位置没有明确,请提供项目红线图及初设文件。 回复:初步设计文件详见附件。 三、其他澄清事宜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古井镇酒城路10号 联系人:吴镇长 联系方式:178****2566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市**区财金大厦26楼 项目联系人: 魏工 联系方式:0558-****189 191****2235 2025年4月22日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
开标时间变更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