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19 | 2025-04-18 |
******分局 | 2025-04-18 |
5年 | ******分局 |
****《电子级硅材料、石英板材料、硅材料提纯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电子级硅材料、石英板材料、硅材料提纯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电子级硅材料、石英板材料、硅材料提纯生产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
**市张八岭**宁****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
****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五、项目概况
****电子级硅材料、石英板材料、硅材料提纯生产加工项目位于**市张八岭**宁****产业园,项目占地83.8753亩,总建筑面积35885平方米。项目主体工程**2栋厂房、1栋办公楼,布设15条生产线。同时购置球磨机、烘干机、煅烧炉、浓密机、玻璃窑炉、硅材料提纯循环罐、硅材料提纯反应罐、磁选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电子级、石英板材材料、玻璃制品等硅材料28万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9%。
****发改委备案。备案号:2409-341182-04-01-30690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 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装卸 | 颗粒物 | 雾化洒水喷淋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给料 | 颗粒物 | 雾化洒水喷淋 | ||
热水锅炉天然气燃烧 | 颗粒物、SO2、NOX | 低氮燃烧+15m高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
蒸汽锅炉天然气燃烧 | 颗粒物、SO2、NOX | 低氮燃烧+15m高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
储罐呼吸、酸洗等 | 氟化物、NMHC | 二级喷淋+1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1#厂房烘干炉天然气燃烧 | 颗粒物、SO2、NOX | 15m高排气筒 | (环大气〔2019〕56号) | |
1#厂房烘干、球磨粉尘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1#厂房筛分、色选粉尘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2#厂房烘干炉天然气燃烧 | 颗粒物、SO2、NOX | 15m高排气筒 | 《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 | |
2#厂房烘干、球磨、投料粉尘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2#厂房筛分、色选粉尘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1#厂房煅烧炉天然气燃烧 | 颗粒物、SO2、NOX | 15m高排气筒 | 《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NH3-N、SS | 化粪池 | 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张八岭镇塑胶****处理厂 |
湿法线废水、陶瓷过滤间冲洗、初期雨水 | SS | 浓缩沉淀 | 循环利用不外排 | |
纳滤废液 | pH、盐类 | 三效蒸发 | 冷凝水直接回用 | |
酸洗后水洗废水、喷淋塔废水、浓水 | pH、SS、COD、氟化物 | 中和沉淀+浓缩 | 循环利用不外排 | |
声环境 | 各类设备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建筑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无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设危废库一座,占地面积10m2,废机油、废油桶暂存危废库内再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建设尾泥库一座,占地面积1000m2,尾泥暂存尾泥库内在外售,建设一般固废库一座,占地面积100m2,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库内再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厂房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 |||
生态保护 措施 | 无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物料的储存、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运输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消防防范措施、非正常排放应急措施、泄漏事故应急措施、火灾事故应急措施等。 |
七、公众参与情况
1、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政府网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八、相关文件
1、环评委托书;
2、****发改委:备案文件;
3、**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表
九、听证权力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50-****069 0550-****169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大道人防大楼B****中心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