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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航临港产业园一期设施改造设计项目
(补遗)澄清文件1
**港航临港产业园一期设施改造设计项目(项目编号:****)询比文件(补遗)澄清如下:
各潜在供应商:
1、原询比文件业绩(含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批复文件,业绩时间以设计批复文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若前述资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需提供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证明文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现修改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批复文件(或审图合格证或业主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设计批复文件(或审图合格证或业主证明材料)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若前述资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需提供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证明文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本(补遗)澄清公告视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询比文件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澄清)公告为准,询比文件其它要求保持不变。
采购人:****
地址:安****经济开发区**路96号
联系人:方工
电话:150****5652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中安创谷二期J4栋3层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8****3063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