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县S311磨王路路口改造工程项目
1.2 采购项目编号:****
1.3 采购人:****
1.4 釆购代理机构:****
1.5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县S311磨王路路口改造工程项目,改造内容为交叉口主路及人行横道标线、行车道标线等标线内容改造,绿化带改造,信号灯位置改造、迁移,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7 最高限价:27.298578万元
2.1 采购范围:全部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
2.2 工 期:30日历天
2.3 项目地点:**市**县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企业: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 获取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3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时间,下同)。
4.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缴费证明,以及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至邮箱:****@163.com,(邮件标题为“供应商单位名称+**县S311磨王路路口改造工程项目”)并电话告知(联系电话:0552-****968),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邮箱。
纸质采购文件的获取地址:**县投资大厦3****办公室。
4.3采购文件价格:¥300元/套,售后不退。
单位名称:****
账号:225********1000002
开户行名:徽商银行****支行
注:(1)潜在供应商资料发送完毕,工作人员将采购文件发至登记邮箱,如因供应商网络等原因未及时查看,后果自负。
(2)未在规定时间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县投资大厦3****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询比****人民政府网、****官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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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地址:**县梨园大道与八号路交叉口东北处
联系人: 高主任
联系电话:151****7270
代理机构:****
地址:**县投资大厦3楼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0552-****151/173****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