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4月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一:招标文件中6.1资信评审细则,第1条投标人业绩要求。
建议调整为:“自2022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配送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5分,最高得5分”,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限定了“食堂”,食材供应业绩中,甲方签章部门通常不会明确是食堂,评审中容易引起歧义。
回复一:本项目为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故本项备注内容调整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中需反映出上述业绩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反映出上述业绩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其他内容不变。
问题二:招标文件中6.1资信评审细则,第4条仓储能力要求。
建议调整为:“供应商具有专用冷库,冷冻库和保鲜库分区明确,不同品类、食材分类储藏,冷冻库保鲜库内设有有效的温度控制装置:
专用冷库面积大于(或等于)500平方米,得5分;
专用冷库面积500平方米(不含)--400平方米(含),得3分;
专用冷库面积400平方米(不含)--300平方米(含),得1分;
冷库面积300平方米以下(不含)不得分。
注:须同时提供房产证明的扫描件、现场照片、详细地址、面积说明;如为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提供冷库内有效温度装置图片;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回复二:本项调整为:“供应商具有专用冷库,冷冻库和保鲜库分区明确,不同品类、食材分类储藏,冷冻库保鲜库内设有有效的温度控制装置:
专用冷库面积大于(或等于)500平方米,得5分;
专用冷库面积500平方米(不含)--400平方米(含),得3分;
专用冷库面积400平方米(不含)--300平方米(含),得1分;
冷库面积300平方米以下(不含)不得分。
注:须同时提供房产证明的扫描件、现场照片、详细地址、面积说明;如为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提供冷库内有效温度装置图片;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澄清一: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5月7日8时00分”
更正日期:2025年4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南路829号
联系方式:付梦133****6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中心B座10楼
联系方式:尹鑫130****607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付梦、尹鑫
电 话:133****6997、130****6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