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电话:0552-****079
地址:**市**区胜利路1166号
项目名称 | ****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项目,租赁******公司E2#厂房1楼,占地面积2100 m2,建设挂镀和滚镀生产线,**2条挂镀生产线,其中1#挂镀生产线主要加工产品为工艺品徽章,外层镀层面积为8万m2;2#挂镀生产线主要加工产品为铝合金类多功能连接器,外层镀层面积为0.9万m2,1条滚镀生产线主要加工产品为锌合金类多功能连接器以及其他类产品,外层镀层面积5.8万m2,项目建成后形成多功能连接器4500万件、工艺品徽章5000万件、其他类产品2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挂镀生产线和滚镀生产线产生的氯化氢、氮氧化物、氟化物、硫酸雾通过碱液喷淋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挂镀生产线和滚镀生产线产生的氰化氢通过两级碱液氧化吸收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喷漆浸漆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2.废水 项目产生的有机含油废水、综合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铜废水、混合废水及含氰废水分类收集后,分别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处理后生产废水一并通过专用明管接管至蚌****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2008)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在生产车间内设置一般固废库,定点暂存,收集后集中处理。****园区基础服务设施,将按规**全收集、暂存、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中心1座,用于暂存废包装材料、废机油、电镀企业产生的废槽液、废槽渣、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收集槽设有地沟,将收集的废水通过地沟接入平台下方的混合废水收集罐;废水桶放置在托盘内,厂房东西两侧各设有1条导流沟,导流沟的尽头设置1个1 m3的收集池,****园区事故应急池相连通。****园区一座初期雨水池和1座事故池,配套应急切换、截断装置。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经主管部门备案。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