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原料运输(2025-2028)项目
二、项目编号:****,代理编号:GXTC-A1-****0041
三、澄清或修改内容:
(一)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商务技术部分,货物运输保险/物流责任保险:
“1、在满足提供投标的每辆承运车辆购买的国内货物运输保险(或车上货物责任险),货保不低于10万元最低要求的基础上:
标包一:投标人承运车辆不少于10辆基础上,每多一辆,得1分。最高得4分。
标包二:投标人承运车辆不少于2辆基础上,每多一辆,得1分。最高得2分。
满分6分。
注:需提供为每辆车购买保险单扫描件,保险期限在有效期内。”
修改为:
“1、在满足提供投标的每辆承运车辆购买的国内货物运输保险(或车上货物责任险),货保不低于10万元最低要求的基础上:
标包一:投标人承运车辆不少于10辆基础上,每多一辆,得1分。最高得6分。
标包二:投标人承运车辆不少于2辆基础上,每多一辆,得1分。最高得6分。
满分6分。
注:需提供为每辆车购买保险单扫描件,保险期限在有效期内。”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5月9日9时30分(**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如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原内容有冲突,以澄清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地 址:**省**市**路665号汇峰大厦2418室
联 系 人: 朱延
电 话: 178****7705、0551-****6570-613
邮箱:****@qq.com
2025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