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农业、林业、水利 | 2025-01-22 17:03 |
****政府 | 2025-01-22 |
2025-01-22 | 有效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关于中核汇能**汇晟100MW光伏发电项目新集镇光伏厂区涉河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凤水审批〔2025〕3号 |
凤****公司:
你单位《关于请求〈中核汇能**汇晟100MW光伏发电项目新集镇光伏厂区涉河建设方案〉的准予许可的申请》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等有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5年1月22日至2028年1月21日。原《关于中核汇能**汇晟100MW光伏发电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凤水审批〔2024〕7号)文同时废止。
一、基本同意中核汇能**汇晟100MW光伏发电项目新集镇光伏厂区涉河建设方案。
项目光伏厂区位于**省**市**县新集镇新集一矿采煤沉陷区,利用水面区域约1.5198km2,占用岸线长度12.30km。光伏厂区共设计有31个3.77MWp方阵和1个1.18755MWp方阵,安装162838块725Wp光伏组件,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118.05755MWp,交流侧容量为100MWac,容配比1.179。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式漂浮形式安装,组件倾角12°。建设项目防洪标准50年一遇。项目光伏厂区包括6块水域(#1~#6),结合项目利用水域位置及现场道路情况,将6块水域分为#1-#4片区和5-#6片区。
1、#1-#4片区
#1-#4片区利用水域面积1.0728km2,占用岸线长度8.27km。根据设计方案,光伏阵列占用水面约0.6437km2,占用库容约3.86万m3,锚块占用库容约0.70万m3。该片区占用总库容约4.56万m3,在设计防洪水位基础上,对应抬升水位约12mm。
2、#5-#6片区
#5-#6片区利用水域面积0.4470km2,占用岸线长度4.03km。根据设计方案,光伏阵列占用水面约0.2682km2,占用库容约1.61万m3,锚块占用库容约0.14万m3。该片区占用总库容约1.75万m3,在设计防洪水位基础上,对应抬升水位约2mm。
二、基本同意项目采取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方案。
1、临近引水渠道光伏单元应与渠道岸坡保持足够距离,保证渠道畅通,保障引水安全。加强施工组织管理,避免对灌溉引水渠道等现有水利设施的破坏,对于损坏的水利设施应该及时修复或采取补救措施。
2、漂浮发电单元的锚固系统,应该充分考虑洪水影响,满足自身防洪安全。建议设计单位参考本次报告洪水位计算成果,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复核有关高程设计,满足工程防洪与运行安全。
3、工程施工及建成运行后,对于生产生活污水,固体废物采取有效处理措施,避免对水环境造成影响;工程建设方案应做好水土保持设计,建设过程中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4、施工单位在****管理部门、沉陷区管理单位意见,适时邀请水利等行业专家现场监督指导,以保证工程施工规范有序,减免施工中因操作不当产生不利影响。
三、项目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界限进行,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设施。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项目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他项目需跨汛期施工的,你单位应组织编制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预案,优化施工组织,采取必要的管理、防护、保障和补救措施,减少对水利工程安全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
四、按照有关规定,项目开工前,你单位应将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报送我局,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审核,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同时应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发现影响防洪等问题,应及时纠正。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需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组织我局参加涉河工程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启用。
五、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你单位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做好污废水收集和处理,严禁污废水直接排入水体。你单位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加强对沉陷区的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六、项目建设如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你单位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项目建设涉及土地占用、林木等行政许可事项,你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办理。
七、项目如建设性质、规模、位置发生变化,或开工时间超出许可有效期,你单位应重新办理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
八、今后如因水利规划、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需要,需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或设施时,你单位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九、你单位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