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027年12****中心电气消防设备维保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2025年5月-2027年12****中心电气消防设备维保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开标时间:2025年4月15日9时00分
五、公示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9日
六、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拾伍万伍仟捌佰陆拾玖元整(¥155869.00元)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12月31日 |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拾叁万柒仟贰佰捌拾元整(¥137280.00元)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12月31日 |
第三中标候选人:**鑫华****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拾伍万陆仟元整(¥156000.00元)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12月31日 |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
八、公告期限
公示期:自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19日17时00分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如未收到异议将发出成交通知书。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路二十一巷10号-蓝天幼儿园附近。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九、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特此公示。
注:质疑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质疑和投诉将不被接且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联系人:韩露
联系方式:0558-****009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150****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