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333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店镇十里井村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2.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1333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40.01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5BA0105 | |||
起始价: | 240.012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5月0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5月05日 |
宗地编号: | 霍国土出[2025]02号 | 宗地总面积: | 100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店镇十里井村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3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2.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10000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5BA0039 | |||
起始价: | 18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5月0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5月05日 |
宗地编号: | 霍国土出[2025]05号 | 宗地总面积: | 504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长集镇长塘稍村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3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2.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504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90.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5BA0011 | |||
起始价: | 90.8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5月0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5月05日 |
宗地编号: | 霍国土出[2025]04号 | 宗地总面积: | 100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开发区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3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10000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5BA0066 | |||
起始价: | 18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5月0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5月05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以上地块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不准联合竞买。****县政府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以上地块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15日 至 2025年05月04日 到 **县公共**交易平台网上获取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15日 至 2025年05月04日 到 **县公共**交易平台网上报名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04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5月04日 09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05月04日 08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05日 11时00分;
霍国土出[2025]02号 号地块:2025年05月04日 08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05日 11时00分;
霍国土出[2025]05号 号地块:2025年05月04日 08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05日 11时00分;
霍国土出[2025]04号 号地块:2025年05月04日 08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05日 11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霍国土出[2025]02号地块:该项目采取“标准地”方式供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均税收>20万元/亩、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026吨标准煤/万元、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参考《**县“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竞得人竞得****管委会签订《工业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后方可签订出让合同。须同时满足霍自规[2025]1号规划条件要求。 ****地块:该项目采取“标准地”方式供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均税收>20万元/亩、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007吨标准煤/万元、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参考《**县“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竞得人竞得****管委会签订《工业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后方可签订出让合同。须同时满足霍自规[2025]2号规划条件要求。 霍国土出[2025]04号地块:该项目采取“标准地”方式供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均税收>15万元/亩、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1.8447吨标准煤/万元、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参考《**县“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竞得人竞得****管委会签订《工业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后方可签订出让合同。须同时满足霍自规[2025]3号规划条件要求。 霍国土出[2025]05号地块:该项目采取“标准地”方式供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651吨标准煤/万元、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参考《**县“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竞得人竞得后须与**县长****管委会签订《工业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后方可签订出让合同。须同时满足霍自规[2025]4号规划条件要求。 以上地块,土地出让成交后,受让人申请且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完成土地交付当日,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地即发证”。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且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完成竣工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备案当日,可办结不动产首次登记(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同时办理分户登记),实现“交房(验收)即发证”。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镇**大道367号
联 系 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56****563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