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黄柏****基地项目(EPCO)(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 修改如下:
人员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2)项目经理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
设计负责人 | (1)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自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2)设计负责人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
施工负责人 | (1)施工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自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施工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2)施工负责人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
二、除上述修改内容外,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答疑澄清公告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公告为准。此答疑澄清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黄柏镇
联系人:章丽
联系方式:138 6519 923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八一大道与三合路交叉口1幢1号
联系人:华文琦
联系方式:183****9277
2025年4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