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桐****处理中心项目(二期)阶段性(第一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桐****处理中心项目(二期)
地点:**省**市范岗镇工业集聚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环评中项目拟建设38条表面处理生产线,主要包括16条镀锌生产线、4条镀铜镍铬生产线、2条镀铜镍金生产线、2条镀铜镍银生产线、3条塑料电镀生产线、1条镀硬铬生产线、2条蚀刻生产线、2条电泳生产线、2条发黑生产线、1条磷化生产线、1条热镀锌生产线、1条镀锌镍合金生产线、1条喷塑生产线,并配套1条退镀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包括6个电镀车间及与其配套的仓库用房等,其中废水处理工程、固废处理工程、辅助工程及部分公用工程等依托现有一期项目。
此次验收内容:此次验收10条表面处理生产线,其中9条镀锌生产线、1条塑料电镀生产线。环评设计6个电镀车间暂未建设,此次验收10条表面处理生产线依托现有生产车间设置。主要包括2#车间1层2区域1条镀锌生产线、6#车间1层1区域4条镀锌生产线、6#车间1层2区域1条镀锌生产线、7#车间1层2区域1条镀锌生产线、7#车间1层3区域1条镀锌生产线、7#车间1层5区域1条镀锌生产线、7#车间2层1区域1条塑料电镀生产线。。
联系人:龚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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