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轨道运营电扶梯委外维保项目(2025年-2028年)招标文件的答疑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关于**轨道运营电扶梯委外维保项目(2025年-2028年)招标文件的答疑如下:
问题1:关于招标文件中第五章第四条4.2.2.4项的规定: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须提供派驻项目负责人及维保人员近半年由中标单位缴存的社保清单记录。关于相关规定,电梯制造商为了更好地执行电梯维保工作,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电梯制造商普遍采用项目属地服务的模式。这意味着制造商会在项目所****公司等机构,以便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高维保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会正式雇佣维保人员,****公司负责缴纳社保。这种做法不仅符合行业标准,也是保障服务质量和合规运营的必要措施。因此,由投标人(制造商)或投标人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是否可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须提供派驻项目负责人及维保人员近半年由中标单位缴存的社保清单记录,提供中标人或中标人的分支机构缴存的社保清单记录均予以认可,中标人提供其分支机构缴存的社保清单记录须加盖中标人公章。
问题2:关于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2条1项的规定: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每提供1个电梯设备维保业绩(且业绩内容同时包含城市轨道交通类自动扶梯和垂直电梯),关于相关规定,电梯制造商为了更好地执行电梯维保工作,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电梯制造商普遍采用项目属地服务的模式。这意味着制造商会在项目所****公司等机构,以便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高维保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和客户签订维保合同,并提供维保服务。这种做法不仅符合行业标准,也是保障服务质量和合规运营的必要措施。因此,由投标人(制造商)或投标人的分支机构签订的维保业绩是否可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评分项“投标人业绩”中提供投标人的分支机构签订的业绩合同视为投标人业绩合同,予以评分。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路与扬子路交叉口东南侧5楼
联系方式:0550-****129
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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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550-****519、180****57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杭祥婷、周蓓蕾
电话:0550-****129、0550-****519、180****5728
日期: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