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潜在供应商:
根据我司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铜****肥厂水溶肥包材-编织袋询比采购》项目(编号:****),
现针对招标过程中关于项目的报价核算问题,作如下补充澄清:
一、澄清说明
1.版面设计补充说明
原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编织袋版面数量,本次采购的编织袋因水溶肥产品规格需求,实际版面设计较多,因多版面涉及独立制版及印刷,
供应商生产成本需重新核算,所以存在部分供应商二次报价较首次报价偏高的情况。
2.报价单位修正说明
原招标文件采购数量中明确单位为“万条”,但部分供应商在初次报价时,误按“单条”为单位核算总价,导致报价金额存在数量级偏差。
二、价格调整及修正要求
1.项目总价调整
因版面数量增加,与投标单位协商在二次报价中重新核算项目总报价。
2.单位误差处理
已报价单位错误供应商需在二次报价时重新提交以“万条”为单位的修正价格;
未报价单位错误供应商无需调整,默认接受现有价格;
逾期未修正视为无效报价,自动取消投标资格。
采购人:****
地址:**省**市**铜港路8号
联系人:崔晨
联系方式:191****1007
一、采购物资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其他属性 | 需求单位 | 使用方向 | 备注 | 附件 |
1 | 2361 | 水溶肥编织袋 | 珠光消光双彩 | 尺寸:80*45cm;克重/只:115(内袋30g)±3g | 万条 | 3 | 水溶肥包装使用 | 承重20kg | |||
2 | 2362 | 水溶肥编织袋 | 珠光消光双彩 | 尺寸:80*48cm;克重/只:120(内袋30g)±3g | 万条 | 11 | 水溶肥包装使用 | 承重25kg |
物资采购详细要求 | 1、卷口袋 外袋:珠光消光双彩双覆膜。内袋:全新料透明白塑内袋,采用先套后封(固定内袋)的方式生产,内袋烫底3.5cm,和外袋底部单折白线打边缝制在一起。上卷口,顶口外袋布和内袋单折使用超声波加固。 2、烫口袋 外袋:珠光消光双彩双覆膜。内袋:全新料透明白塑内袋,采用先套后封(固定内袋)的方式生产,内袋烫底3.5cm,和外袋底部单折白线打边缝制在一起。上烫口,顶口外袋布和内袋单折使用超声波加固。 3、编织袋袋面印字要使用高质量、附着力强的油墨印刷唛头,印刷要鲜艳、清晰、牢固、周正、整洁无墨痕,外包装袋有效尺寸规格尺寸允许误差:长度±10mm;宽度+5mm、-10mm,内包装袋有效尺寸规格尺寸允许误差:长度为外袋有效尺寸的长度标准的±10mm,宽度为外袋有效宽度规格指标+30mm的±10mm;印刷颜色误差5%内。 4、底线、面线均用3×3维纶线缝制,袋底两边留头5个环以上,内外袋口要缝制在一起。 5、编织袋按C型经纬密度48×48根(±2)/100mm编织。 6、缝合。袋底:无缝线脱针、断线、未缝住卷折边现象;袋缝线两端至少留30mm线套或回针20mm以上。袋口:上卷口折边烫平、袋口平整。 备注:1.****公司现场领取样品并报价,成交方需要先进行送样试用,试用不合格不支付费用,生产包装使用无问题后,进行大批量采购。 2.质保期:货到正常使用12个月或货到18个月,以后到为准。 |
二、报名要求
交货地址 | **市**铜港路8****肥厂内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含运费送到一票制13%增值税专用发票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物资报价要求 | 必须全部报价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报价有效期 | 不填写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经营模式 | 生产厂家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优质采平台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三、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经评审最低价法
四、保证金
保证金收取方式:不收取费用
五、报价须知
1、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3日10时30分
2、报价方式:
(1)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s://www.****.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报价”。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价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价信息,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资料的扫描件,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逾期责任自负。
3、报价须响应条件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2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实际供货需求老版面7-10天;新版面10-15天交货。 |
3 | 付款方式 | 货到验收合格且正常生产使用入库后,成交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采购方在收到发票后三个月内以承兑方式付款。 |
报价须知 | 1.合同供货期内,报价为到达采购人项目现场到货价,包括但不限于本体费、包装费、运输费、版费、保险费、税费等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等直到采购**常使用为止的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 2.如卖方所提供产品不能满足买方使用要求,卖方无条件退货并承担所有费用 |
六、注意事项
1、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问并在线查看答疑澄清;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价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为防止在报价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无法报价,责任自负;
3、报价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咨询电话:400-0099-555;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六国
地址:
联系人:崔晨
联系方式:191****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