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桥镇沈峪桃**谷田园综合体提升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官桥镇沈峪桃**谷田园综合体提升项目(EPCO)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龙河街道东外环路与公园路** | ||||
联系人及电话 | 周经理0557-****12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凤鸣园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185****7220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中创华远****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市****公司、****集团****公司 | ******公司、****公司 | ||
地址 | **省**市****镇**南路137号、**市**区西潞街道长虹西路73号1幢1层G372、**省**市**区良渚街道平高创业城5幢2007室、**市**区光华路9号楼10层1003号内5号 | **省**市**黄口镇黄新路中段东侧188号、**市安**电子商务产业园6-12号 | **省**市****镇顺河路11号、中国(**)自由贸易试****工业园区**大道东398号**金融大厦5层5337室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4.60%(约:****000元) | 95.30%(约:****000元) | 93.5%(约:****000元) | ||
工期(日历天) | 建设期365 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60 日历天),运营期限10 年(不含建设期) | 建设期365 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60 日历天),运营期限10 年(不含建设期) | 建设期365 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60 日历天),运营期限10 年(不含建设期) | ||
质量标准 |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③运维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③运维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③运维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杨焕焕 | 吴琳 | 王珂 |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234****04801 | 皖234****13433 | 皖234****05463 | ||
施工负责人 | 姓名 | 杨焕焕 | 吴琳 | 王珂 |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234****04801 | 皖234****13433 | 皖234****05463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任丽 | 乔恒云 | 连仁强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202****1572 | 201****2570 | 202****3689 | ||
综合评估得分 | 92.56 | 71.93 | 71.54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4日 | ||||
招标代理费 | 3万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
单位地址 | ****镇小康路与**路交叉口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项目审批股 0557-****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