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县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鲲鹏****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市**县庄周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苑商业综合体 |
招标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方式 | 0558-****335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市**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苑综合体南三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张工 | 联系方式 | 0558-****098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问: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工作的单位且参与的前期咨询成果已公开的,是否可以参与本次投标 答: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内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参与本项目前期咨询工作的单位,咨询成果已经公开的,可以参与本次投标。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
开标时间变更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鲲鹏****公司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