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县X202镇元桥危桥改造工程
2.标段名称;**县X202镇元桥危桥改造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评标办法中的“技术能力”:“1、近3年(2022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揽的公路工程项目获得过市级优质工程奖的(市级如“九华山杯”等),每个得1分;
2、近3年(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以来, 以颁奖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揽的公路工程项目获得过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如**“**杯”等),每个得2分;
3、近3年(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揽的公路工程项目获得过建筑工程鲁班奖或詹天佑奖或李春奖或中****管理部公布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每个得3分。
同一项目获奖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奖项计分,加满为止。本项满分15分。”
现修改为:
“近3年(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揽的公路工程项目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市级如“九华山杯”,省级如“**杯”等),一个奖项得15分。本项满分15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原为2025年4月24日09时30分。现修改为2025年4月28日10时30分
(3)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等同法律效应。由此给各投标人所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招标人:****
地址:**县蓉城镇庙前路 13 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国义
电话:0566-****90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翠柏北路**湾34号5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志辉
电话:186****1211
1.项目名称;**县X202镇元桥危桥改造工程
2.标段名称;**县X202镇元桥危桥改造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原为:“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现修改为:“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安全目标原为:“安全责任事故,符合**省及**市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现修改为:“无安全责任事故,符合**省及**市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招标文件关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安全生产费、施工环保费、大气污染防治费,须按须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相关数额计取,不得变动。”的表述
现修改为:“本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安全生产费、施工环保费、保险费,须按须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相关数额计取,不得变动。”
(4)本项目评标价计算公式原为:“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现修改为:“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防洪措施费用(专项暂定)311706.33元]”
(5)评标办法中项目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原为:“业绩证明材料中出现的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同一人,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现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原为业绩证明材料中出现的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技术人必须为同一人,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6)评标办法中“技术能力”满分为15分。
(7)招标pdf版本及软件版以本次上传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等同法律效应。由此给各投标人所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招标人:****
地址:**县蓉城镇庙前路 13 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国义
电话:0566-****90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翠柏北路**湾34号5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志辉
电话:186****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