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碱**路及跨新濉河大桥项目勘察设计工程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碱**路及跨新濉河大桥项目勘察设计工程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 ****设计院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联合体牵头人) **市义井路783号城建大厦、
(联合体成员) **省**市高新区合欢路****园区亳芜2.5产业园6楼
3.中标(成交)金额:肆拾贰万元整(420000元)
4.评审总得分:9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县碱**路及跨新濉河大桥项目勘察设计工程采购项目 |
服务范围 | 包括且不限于地质勘察、洪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相应的设计服务(含方案评审费用、初步设计评审费、施工图审查费用等)。设计内容包含道路、桥梁、给排水、绿化、照明、燃气、强弱电、附属工程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内容。 |
服务要求 | 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需要的地质勘察及施工过程的补充勘察、方案、施工图,并在施工阶段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服务标准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胜、王芬、况露露(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计取,金额6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电话:0561-****11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沱河路139号
联系方式:0561-****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梅苑路15号
联系方式:0561-****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海
联系方式:139****0621
十、附件
1.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二次报价函
5.联合体协议
附件信息: